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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October 08, 2006

爾旨得成


2006年10月7日

羅錫為牧師


傳道書說,到聖殿要謹慎腳步。因為在上帝臨在的地方,一言一行不可造次輕忽。不可冒失開口,不可心急發言。那是指向上帝獻祭和許願而作的警告,「許願不還,不如不許」 (傳道書5:1-4)。所以,聖經時常提醒上帝的子民,不要隨便說,要把什麼東西「分別為聖」。分別為聖是獻給上帝的意思,說了,就要實行。

許願和願望兩者都是在上帝面前的心願,但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。許願是我們答應為上帝做的事,願望是祈求上帝為我們做的事。不過,很多時候是分不清楚的。因為,我們能奉獻給上帝的禮物,都是上帝所賜給我們的。我們願望為上帝做些什麼而能做得到,其實都是上帝的作為,藉我們完成。

主禱文說︰「願你的國降臨。」是「願」也是「求」。我對主禱文的解釋深受馬丁路德的影響,他用了再簡單不過的言辭就教我懂得我「願」些是什麼?「求」些是什麼?他說︰「上帝的國度終必降臨,並不在乎我們,但我們祈求上帝的國度降臨在我們中間,也藉著我們降臨。」下一個祈求︰「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。」是個平衡句,我們祈求上帝的旨意實現在我們當中,也藉我們而實現。

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末的某一個晚上,我和師母在溫哥華巿中心「施亞氏大樓」頂旋轉餐廳燭光晚餐,看溫哥華市夜景。看見萬家燈火,有許多是我華裔同胞。離開香港已有一段日子,已適應了加拿大生活。牧養華人教會,也投入西人教會事奉。從前曾說過不少對香港和中國的承擔,也做過了一些。今天,在這個叫做「家」的異鄉,並不有太多鄉愁。可能整個溫哥華市都好像在我腳上那個感覺叫我受不了,心裏有個感動,向上帝問了一句︰「你要我為這城做些什麼?我能為這城做些什麼?」

在加拿大一個小小的華人教會當個小傳道人,而且才來了幾年,能有什麼作為?想不到不久發生了「六四事件」,溫哥華的華人社區和主流社會把我推了出來,當了個支持中國民運的領袖。加拿大總理穆朗尼和政府反對黨黨領都接見我,讓我為當時的留學生和中國的民運分子請命。

從沒想過會站了出來。「六四」事件未發生前某一個晚上,一群有心人士在我家商議可以做些什麼事,當中不少是社區和教會領袖,包括一位在香港很受歡迎的神學教授。他們都把領導的位置放在我身上,只因為我是個「德高望重」的牧師,穿著牧師制服帶領群眾上街,有象徵意義和號召作用。那個夜色燦爛的晚上,求問上帝可為這個城做些什麼的情境,閃現眼前。得了「皇后的位份不是為現今的機會麼?」,不敢推辭,願主的旨意成就。

六四後的第一個主日晚上,在市內最大的聖公會座堂舉行「追悼會」,我講了一篇我一生人最多人聽的道。教堂內外塞滿了人。我問控制人群的警長到底來了多少人。他告訴我計算人數的方法,站滿了一個街口到另一個街口,有多少人。他說,在教會之外至少有五千人,這是他見過,最多人在溫哥華上街的群眾活動。

我能做的事都做了之後,就退位讓賢,自己多做點大陸學者福音事工。另一位領袖繼而興起,日後成為加拿大的政要人物。

本文同時貼於第一城浸信會網站「今日靈舍」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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