领袖的陷阱—财、色、权
罗锡为牧师
神职人员犯了性恋态罪行,倘若被揭发,一定是报纸的头条新闻。
不是太多人能明白「牧师也是人」这个道理。「神职」人员不是「圣人」,管他是那个宗教的都一样,都是凡人,有七情六欲,都会做错事。凡有宗教的领袖犯了奸淫,会特别轰动,社会舆论绝不会留情,对他的批判会比普通人更苛刻,罪加一等﹗
似乎不公平,因为犯了错的牧师也是人。但是牧师的职务,在社会人士心目中是清高的工作,神圣的托付,得到人们额外的信任。一旦有人借用职份,做出乖僻的、淫乱的罪行,就是破坏了别人的信任、辜负了别人的期望,别人不会轻易原谅他,放过他。试想一想,那位有性变态行为的牧师,受过法律制裁和教会纪律处分之后,表示悔改,能不能恢复原职呢?恢复了,人们会不会再信任他作灵性和生活的导师? 没错,牧师也是人,也会犯错。但是他受托负成为教会的领袖,因而得到教会内外人士对他的信任和尊重,这个「高超」的地位,竟然教他比别人更容易堕入一些「领袖的陷阱」之中。而他若有什么差池闪失,遗害会有多大。
所以,领袖的个人操守至为重要。圣经论领袖的风范行为多的是。旧约圣经提及将要立国的以色列人,设立国王要小心。《申命记》里一段有关立王的指示,提醒选领袖的人和当领袖的人,都要当心领袖的三个陷阱︰财、色、权。(申命记1714-20)领袖干得好,老百姓的生活过得好。假如他在这三个骨节眼里胡作非为,老百姓就苦了。这三个陷阱其实适用于宗教领袖和在任何团体当领袖的,都要警剔。 马可斯夫妇敛财而下台,尼克松谋权而有「水门事件」,还有许多事例。财与权,尚可以藉制度去制约和监察。唯有「色欲」一门,属私生活的范围,不能靠职责条文所规限。而神职人员因工作性质,令他有更多机会受到试探,如果对自己的内在生活不能管理得好,很容易会在「色」字上栽跟头,跌落了陷阱,在情欲中沉溺而不能自拔。
既然如此,在宗教团体当领袖的人员也会犯罪跌倒。为什么不会,因为领袖也是人?但是,绝不能以人性原来如此,或一时胡涂作借口来开脱罪名,而且他比谁更明白做错事的后果,也因为破坏了公众的信任而应受更重刑罚。
世风日下,当领袖的人,小心陷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