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ust Sho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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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June 27, 2008

上网十诫


罗锡为

「十诫」有几千年历史,至今最古的道德规范之一,在信息科技时代有用吗?互联网不单做成更多犯罪机会,也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罪恶。如在银行Add Image工作的人可以在网上把客户的钱转到自己名下。又如骇客入侵计算机系统、或传播病毒,为了窃取别人私人数据或只是恶意破坏。令人稀奇的是,十诫竟何等适切合用,对应网络上的不道德或不适当行为。


以下是网上十诫,凡上网的人都应该遵守。

第一诫︰不可以任计算机占据你生活的首位。(除了上帝以外不可有别的上帝)。

第二诫︰不可让科技变成「偶像」。(不可雕刻偶像。)

第三诫︰不可目中没有上帝在网上为所欲为,。 (不可妄称上帝的名。)

第四诫︰不可上网成瘾,要能定时关掉计算机。(当守安息日)

第五诫︰要尊重那些缺乏信息科技知识的上一代。(当孝敬父母)

第六诫︰不可在虚空间强暴别人或对人有不负责任行为。(不可杀人)

第七诫︰不可在网上发放或下载色情物品、或有任何变态的、不当的行为。(不可奸淫)

第八诫︰不可偷窃电子金钱、知识及使用盗版软件。(不可偷盗)

第九诫︰ 不可在网上散播破坏别人名誉或商誉的虚假消息。(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)

第十诫︰不要无限制地把你的计算机升级,够用就算。(不可贪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