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ust Sho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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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December 06, 2006

受浸是件極其危險的事


羅錫為牧師




有沒有想過,受浸可能是件極其危險的事?



教會剛舉行過差傳主日,我們有一位翻譯聖經的宣教士作見證。她放映了一幅幻燈照片。那是嚴冬時份,兩位穿白袍的弟兄,跑進冰冷的湖中。他們不是游冬泳,雖然那已經是件極有勇氣的
事。那是個回教教士的浸禮﹗他讀了用他的文字翻譯的新約聖經,信了主。由另一位弟兄為他施浸,當然有另一位弟兄把這個鏡頭拍下來。

那是個令我十分激動的場面,因為施浸和受浸的,若被逭究,要面對極嚴重的後果。在回教地區,回教徒信主,或為回教徒施浸,要冒性命危險。那位 初信主的教士,願意繼續在他的族人之中,把聖經教導他們。不是輕率的決定,因為他是教士,深明後果。所以,他跑進那湖水裏受浸,己經把生死置諸道外。

在香港或在其他地區生活的人,不會以為受浸有
什麼危險。現在,傳統的家庭,對家族的成員信主,愈來愈開放。就算反對,也不會有生命的威脅。我認識一位弟兄,他信主時,他的父親聲明若他受洗,就不能承受家產。他不計較,因為可以自食其力。但是,在有些地區,受浸的人會給趕出族群,斷絕了一切關係,不會有人和他來往。即使沒有打死他,也是己經把他推到絕境。

從來,受浸是件生死攸關的事。早期的浸信會會友堅持以浸禮見證他們的信仰,所付的代價可能是坐牢。從前,英國有不少浸信會的傳道人,信徒為了浸禮坐過牢,因為他們堅持浸禮的意義。所以,受浸絕不是和稀泥的宗教儀式,它是個是出死入生的經歷。

我們教會對受浸者有要求,例如參加一些課程,如「慕道班」、「邁向成熟班」、浸禮班,及加入小組、牧區,還要有會友和牧者推荐。受浸前又要問信德。我們對受浸者要求愈來愈嚴格,為什麼?為了把住信仰的關口。

受浸是一個人生命中的大事,絕不能輕率。受浸象徵一個人歸入基督的死,並與主同復活,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。受過浸的人,他過去的「我」已經死了,現在活著的「不再是我」,乃是基督。他已經穿上「新人」,滿有基督仁義、光明的品格。這是羅馬書和歌羅西書的教訓。那是生命的改變,不是靠人的努力和決心,而是屬靈生命的變化。正如主耶穌所教導,人若不重生,不能進上帝的國。受浸的人不單要頭腦明白,而且要在生命中有重生得救的經驗。

受浸歸入基督的身體,不是個人的事,而是教會的禮儀。受了浸就成為上帝家裏的人,與信徒互為肢體。所以,我很關心受浸的人,有沒有投入教會的生活裏。浸禮所象徵的「成為一個身體」的事實是否實現了。名冊上多一個名字,那並不是「肢體」。新約聖經從未談過會友名冊,卻重視肢體彼此聯絡。教會是個「有機體」(organic),不是個「組織」(organization)。教會的Membership是基督的肢體(members),不是一分名單。

我們堅持些什麼?會友的名實相符。今天,一般教會太多「掛名」的基督徒,有名無實。生命沒有改變,沒有屬靈經歷、信仰「矇查查」,也不投入教會的生活。

教會若果充斥著掛名教友,那是教會的錯,沒有做好「把關」。把關不是要攔阻人加入教會,而是要幫助受浸的人弄清楚受浸的意義。因為在香港,受浸不會有生命危險,也不會惹麻煩,反而有很多附帶的好處。教會受浸人多,好像很興旺。人們願意湧進主的國度,教會表面上熱鬧,實質卻不冷不熱,不討主喜悅。

主耶穌總是要讓那些跟隨祂的人考慮清楚作門徒的代價。受浸是要天天背十架跟隨主,並且與肢體彼此扶持,走天路。受浸,必先有與主同死的決心,才可以「下水」。因為那正是浸禮所象徵的意義。